@杭报房产工作室副主任 刘德科:我认为房地产项目众筹是一种倒退,当年温州闹得满城风雨的集资建房联盟最终也没有成功,即便开发商比那些乌合之众更专业,但众筹顶多算个营销噱头。其次,众筹跟房价没有关系,当众筹成为一种投资渠道时,更多的人希望房价能高,收益就高,反而不能达到房价真正降低的目的。
@汉嘉地产顾问副总经理 陈焕春:众筹在全国范围似乎已经做烂,现在反而没什么人做了。买房本身是一种消费,筹钱去买房、去消费会让人很奇怪,不像开咖啡馆,后期还要经营。我觉得众筹并不是一种创新,或许能使房价比周边便宜一点,但会让人觉得你开发商是不是没钱才要众筹,这与提高预售条件、强化开发商责任的市场思路是背道而驰的。众筹成功的前提还是要让人对你放心,对项目能放心。
@双赢机构总经理 章惠芳:众筹在其他行业很火热,房地产行业还在起步阶段,概念性更强,离真正的众筹还有距离。对开发商来讲是一种锁定客户的方式,带有点集资的味道。理想状态的众筹应该是“人人做股东”,而开发商拿项目来众筹等于是让购房者跳过预售证环节,先付钱投资项目,对于不买房的人来讲回报并不见得会高,而对于真要买房子的人来说众筹款一旦高了等于让客户一次性付款,反而可能将客户拒之门外,所以我觉得有矛盾在里面。
@建工地产集团副总裁 陈黎驹:我个人感觉目前众筹对于住宅产品的作用不大,顶多是个噱头。众筹不应该是为了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去做一件事。商业写字楼更适合众筹,针对特定对象发布认筹,投资者参与项目的设计、社区配套等过程,一定程度上实现产品“定制化”,众筹后不是不管事了,物业之类的环节都要涵盖进去的。一旦法律上有更明细化、合法化的操作规范后,杭州也有可能出现。
@世邦魏理仕杭州分公司总经理 马英枢:针对商铺、写字楼后期的收益来做众筹是区别于住宅项目拿几套房子出来众筹拍卖的另一种模式,规模更大,有点像REITS。银泰置地在上海推出的“租金宝”其实就是一个众筹项目,开发商自持物业,用后期的租金收益作为诱因来达到融资目的,期限内给予投资人一定回报。不过目前杭州好像还没有这个类型的众筹出现。
@Tony:对于营销有一定的效果。首先,可以提升企业的资金流,降低企业融资贷款成本,提早先收进部分款项。其次,利用这样的一个杠杆手段,测试购房者对于项目的意向度。最后,如果提早让购房者介入,能够更好的知道客户需求,从而改进产品。对于购房者却有一定风险。没拿预售证就收钱,缺少监管。虽说有第三方机构监管这部分众筹资金,但是这家第三方本身就是开发商自己选择来的,属于合作公司,监管效力有多大呢?
@楼先生:从理论上说,众筹是一种社会资源效率最大化的开发方式,开发商解决了高地价时代融资高成本的问题,以及市场不确定因素。不过其中涉及的操作很复杂,购房者的监督权怎么体现?还有这种“民主”方式在中国是否会导致决策低效?我参与众筹的项目,会不会因为其他众筹者的品位变得恶俗?毕竟中国人没有经过民主的训练,这种方式体现不出理性,到头来只是开发商和机构急功近利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