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住房租赁新规,着力构建安全稳定租住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租赁条例》,进一步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局组织召开全市落实《条例》专题会议,全市14个区、县(市)住建部门,市住房租赁管理协会有关人员参会。
会上,市租赁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重点围绕其适用范围、出租与承租活动规范、住房租赁企业与经纪机构行为规范以及市场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入阐述了条文内涵与具体要求,并对涉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说明。
《条例》出台以来,市住保房管部门积极推进其落地实施,结合国家及地方现有政策,编制《住房租赁管理规范工作指引》并下发各区(县、市)住建部门,推动住房租赁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会议详细介绍了住房租赁工作管理规范,明确了区、县(市)住建部门在具体实践中的工作内容与标准,进一步规范了住房租赁相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及住房租赁类信访投诉处理原则,为基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操作依据。
会议就贯彻落实《条例》具体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区、县(市)住建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住房租赁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在平台完成开业信息申报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包括租赁住房信息管理、合同备案、资金监管等,确保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
下一步,市住保房管部门将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市民群众租房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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