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 政策主题 | 核心要点 | |
---|---|---|---|
12个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 杭州 8月30日 |
购租并举 |
8月30日,杭州正式发布了《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试点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措施、保障措施,明确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从5个方面提出了19条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政策要点有:搭建高效、便民的“互联网+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扶持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化租赁;扶持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允许成套住房按间出租;落实税收优惠……【详情】 |
深圳 8月28日 征求意见稿 |
允许空置商用房改建租赁房等 |
深圳的政策强化了对城中村租赁市场的指导,提出日后在城中村租房将享受与普通商品租赁住房同等的公共配套服务,给予办理居住证明、子女上学服务等。此外,深圳将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租房,并将创新探索发行租房租赁券,提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比例。
|
|
合肥 8月22日 |
购租并举 |
8月22日合肥发布《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探索建立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和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鼓励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明确时间点“2017年底前,全面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建设”,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租售同权”,但明确住房承租人将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科技申报、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方面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
|
|
南京 8月18日 |
租购并举 |
主要内容有:①扶持国企,形成多方供应主体;②试点“商改租”;③试点低效用地、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个人出租将获得奖励;④大力度治理“群租房”;⑤此外,南京新政还明确了“购租同权”的含义、租赁住房“入学”、建立全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等其他具体问题。
|
|
厦门 8月4日 |
租售并举 |
一要鼓励市场主体多元化。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知名房屋租赁企业入驻厦门,扶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住房租赁业务。二要多渠道解决租赁房源问题。加大土地供应,在商品住宅土地出让时配建租赁住房;充分利用农村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三要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租赁市场体系健全、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市场。四要建立行业公会,完善诚信制度,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
|
武汉 7月31日 意见征集 |
保障承租人享有公共服务政策 |
①市场主体方面,鼓励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市属国资企业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 ②税收方面,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三大领域给予了优惠政策。 ③融资贷款方面,协调国家政策性银行和部分商业银行安排一定贷款额度,对从事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长期贷款支持;落实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房租赁企业发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吸引社会化投资,多渠道筹集资金。 ④租赁房源方面,在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在不影响城市功能和城市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规划论证将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 |
|
成都 7月31日 《方案》审定通过 |
组公司、降税率、增房源、做服务 |
①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公司主要开展租赁住房业务; ②对个人出租住房 5%税率降低至1.5%; ③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 商品房新建配建为主体; ④减少租赁纠纷 将提供租房押金监管服务。 (补充: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关于出售价格,人才公寓出售价格为人才公寓入住时的市场价格。由房源业主单位参考同区域、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确定,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 |
|
沈阳 7月24日 |
租购同权 |
①沈阳市出台租房新政全面推进租购同权,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将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租房随迁子女可就近入学,参加中考; ②建立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平台公司; ③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④9月底前制定房屋租赁中介行业准则; ⑤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 ⑥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租赁住房作为土地出让条件; ⑦引导社会投资主体将“烂尾楼”改造为租赁住房; ⑧到2020年新增公租房保障1万户; ⑨10月底前首次公布城区住房租金参考价; ⑩给予税收优惠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点评:众多业内人士认为,在“名校”周边租房然后直接入学估计很难实现,因为任何学校每年的招生都会有一定的规模,如果租房就能入学势必会出现学位超员的情况。现在中小学入学政策实行“就近入学”,但是并不意味着“最近入学”,例如在某社区附近有一所重点学校招生学位1000个,还有一所普通学校招生学位800个,该社区适龄入学1200人,这样势必得有部分人到普通学校入学。) |
|
佛山 7月21日 |
九项措施 |
①是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 ②是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③是探索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的有效途径; ④是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 ⑤是规范城中村住房租赁; ⑥是鼓励住房消费; ⑦是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 ⑧是提供金融支持; ⑨是加强行业管理。 |
|
郑州 7月20日 户籍政策 |
租房落户 |
①在县 (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②在城镇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本辖区实际居住但无本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统一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 ③为外来务工人员落户设置了在郑州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的条件。 (点评:①合法稳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住房、国有经济组织产权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在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②取消购房落户政策,将租赁房屋纳入“合法稳定住所”的范畴,成为一种新的趋势。③事实上,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曾先后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两个文件,规定了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
|
广州 7月17日 |
租购同权 |
①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②落实税收优惠,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 ③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点评:购房获得的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与租房获得的使用权不可同日而语,“从法律上讲,租购同权也有歧义。”在学位稀缺的大城市,非户籍人口如果只是租房,能上公立学校就不错了,基本上没有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名校的可能。所谓“租购同权”,只是你拥有申请公立名校学校的权利而已。) |
|
肇庆 | 住房公共租赁平台 |
①试点工作已在2016年开展,政府通过建立住房公共租赁平台,用市场化手段推进公共住房租赁工作; ②住房公共租赁平台,以政府购入的形式,在中心城区的端州、鼎湖选购房源,进行统一的装修配套,把房地产库存转化为长期专业化公共租赁房,打通库存商品与租赁用房的通道; ③目前,肇庆市已经采购房源332套、计划今年内投入使用,接下来将在首批项目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住房租赁业务运作的新路径,计划于今年再采购房源294套; ④肇庆市租赁公共住房作为交易市场住房保障以外的第三市场,其培育和发展,将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
|
其他热点城市 | 北京 9月29日 正式发布 10月31日起实施 |
租房入学 平台打造 |
经过前期的公开征求意见,在吸纳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天(9月29日)正式发布,将于2017年10月31日起实施。政策解读:①子女入学:“承租人赋权”迈出重要一步。依据《通知》,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②户口登记和迁移:户籍管理部门将出实施细则。《通知》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从而解决本市户籍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承租人户口登记和迁移问题。③租赁监管平台:正在抓紧筹备。④明确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⑤加强监管:提升住房租赁服务水平。 |
上海 9月15日 |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
上海出台租房新政上海市9月15日公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上海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市场参与、多品种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意见》具体举措包括: ①充分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上海市常住居民租房居住的,可以通过办理居住证、申请居住积分制度、办理人户分离登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②加快建立住房租赁平台,线上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线下建立市、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实现住房租赁服务监管线上线下相同步。 ③加大租赁住房供应,通过新增用地建设、商办房屋按规定改建、引导产业园区建设等途径,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④大力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并注重发挥国资国企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作用。 ⑤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建立住房租赁管理长效机制。 |
|
无锡 7月28日 |
租房落户 |
①降低市外户籍准入门槛,从今年9月1日起,取消投资纳税、60平方米购房限制等政策,租赁住宅也可落户; ②门槛是: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五年(宜兴为均满三年)。同时,居民之间签订的未经过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不能作为落户条件,须租住经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才能办理落户; ③明确,对高校毕业生、中高级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全面放开户籍准入,只需在无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且不设定合法稳定住所的具体条件,可按实际情况将户口落在自有住宅、租赁住宅、单位集体户和社区家庭户中。 |
|
扬州 6月27日 |
租房落户 |
①今后外来人员租住国有产权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已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只要拥有稳定就业并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5年,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申请迁入市区; ②拥有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住房的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扬州市区,无缴纳社保的要求; ③民间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房屋也被纳入“市区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外来人员落户门槛进一步降低。 |
|
济南 6月19日 |
租房落户 |
取消投资纳税、购买房屋等落户限制,对市内五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在该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