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住房交易税收新政来了,这类人受益!

http://www.tmsf.com    2024-11-14     来源: 杭州发布
[摘要]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提高到140㎡,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11月13日晚间,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提高到140㎡,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简单说来就是,按照新政,无论是首套还是二套,140㎡以下征收1%;140㎡以上的,首套1.5%,二套2%。而此前这个面积段的分界点是90㎡。

对比之前的制度,很明显能看出,本次调整最大利好的是购房面积在90-140㎡的刚改群体,而这部分人,也是目前的购房主力,置换掉原有的老破小或年代久远的商品房,但资金也够不上买豪宅面积,更多的是居住条件的改善,那么90-140㎡这个面积段的房子,刚刚好。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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