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建刚,省内著名房产专家,透明售房市场研究院院长。
新华社、浙江电视台等数十家媒体专家顾问、特约评论员。FM93交通之声《丁建刚房产时间》评论员。
原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副总编、首席评论员。
从事房地产市场分析10多年,撰写过数十万字的房产评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多年来,为40000多位购房者解答了买房卖房问题,在浙江省内受到众多网友、听众、观众、购房者的欢迎和认同。
付了十万定金,定房协议没约定付款方式,想分期付款,销售说只有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两种方式,没的商量,不签合同作违约,没收定金。可房子交付还有二年时间,一次性付清不放心的,请丁老师帮助。谢谢!
付款方式需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分期付款也无奈,如果要买房的,也只能选择其他两种付款方式了。不然其他选择就只有不买了。所以在买房时最好选约定好付款方式,协议相关条款约定越详细越好,以免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