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房地产“分类调控”政策的要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近期国家及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要求,结合目前杭州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并汇总整理前期实施的房地产市场调整政策,10月30日,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杭州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涉及公积金政策、信贷政策、土地增值税征收、土地供应、配套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市场结构顶层设计和舆论宣传八个方面。

  对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对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未结清购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或现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完善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试点工作,扩大贴息贷款试点银行范围。职工申请批准贴息贷款的,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不超过基准利率,第二套住房执行国家规定)与公积金贷款利息的差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补贴。

  各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完善住房金融服务,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政策宣传辅导,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及时受理清算申请,组织清算审核,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合理把控经营性用地上市节奏,注重区域优化,做到有保有压,统筹安排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的区域、类别和计划。合理确定经营性用地起拍价格。进一步明确做地质量标准,做优经营性出让用地。适时提高新出让项目的预售门槛,防范房地产开发风险。

  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允许竞拍人应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定金)调整至土地起拍价款总额的10%。公开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受让人支付总地价款的70%后,可先办理交地手续,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先行到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对自2013年1月1日至当前已公开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誉良好的,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要求按期动工确有困难的,由受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增加不超过一年的开、竣工时间。

  坚持配套先行,经营性用地出让前,应明确周边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建设内容、建设时序和建设主体。继续加大已出让商品住宅地块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商品住宅的宜居性。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和价格申报备案的规定,商品住房实际销售高于备案价,或低于备案价格15%的,应向物价部门重新申报备案价格调整。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高于申报备案价格销售商品住房或低价倾销和虚假降价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严肃查处虚假广告扰乱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或限制职工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

  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等房地产从业主体诚信体系,通过新闻媒体弘扬诚信企业,曝光不诚信企业。

  进一步优化住宅与非住宅之间总量及分布的比例关系;优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普通商品住宅建设用地的供应比例;优化完善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计划,合理确定我市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总量。

  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实施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工作,科学界定和明确租赁型和销售型保障性住房定位和供应计划,建立符合杭州实际的住房保障长效建设管理体系。

  在城市建设房屋征收中,鼓励实行货币化安置。收购合适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二手房作为拆迁安置房使用。

  加强对我市“美丽杭州”和“智慧城市”建设等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的宣传,宣传我市“宜居城市”、“休闲城市”和“最具幸福感城市”等城市荣誉,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

1、亮点不多,常规稳定市场的鼓励政策为主,但终究是提振市场信心的又一利好。特别是在整体成交量已经在近期回暖明显的市场行情下,叠加的效果仍将是明显的。

2、公积金同样认贷不认房,是对刚需和首次改善人群的明显支持,同时鼓励商业贴息,弥补公积金放款时间与范围的不足。

3、提出土地方面的供地区域和节奏,包括土地款和开发进度的放宽,为开发公司的资金问题提供较为宽松的环境,也是对于今年以来土地市场低迷的又一促进。

4、保障性用房再次强调,通过顶层设计的方式调整设置,鼓励货币化政策,也拓展了现有条件和渠道。

5、“杭八条”传言已久,此次落地,时间节点选择在房博会取得成交佳绩的当下,无疑对2014年的尾声,大量新盘仍将入市的暖冬添了一件棉衣。

  刚刚10月2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稳定住房消费”,此次“杭八条”完全符合这一精神,“杭八条”进一步解除了限制性措施带给楼市的枷锁,有利于合理的自住型购房需求进一步释放。

  更难得可贵的是,“杭八条”看似力度不大,却做到了理性、务实。不是力度越大的政策才是好政策,能够让市场本身发挥更大作用的政策才是长远之计。“杭八条”没有刻意的楼市刺激政策,而是围绕着市场自身规律进行政策引导。自从7月29日杭州开始解除限购政策以来,楼市已经连续三个月实现成交放量,10月杭州市区成交量更是突破了1万套大关,市场阶段性触底反弹趋势已经基本确立。由此可见,市场本身存在较好的自我修复能力,也存在坚实的需求基础。在目前阶段,没有必要出台强刺激的房地产政策。

  对于购房者来说,“杭八条”里最受益的当然是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与商业银行贷款相比,使用公积金的购房者会是更纯正的刚需和改善型需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尤为重要。此次杭州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进一步降低了购房者的入市门槛,有利于市场成交的进一步活跃。

  对于开发商来说,最直接的利好是已出让土地开工、竣工时间限制的延长,这不仅有益于开发商减轻资金压力,也赋予了开发商更多的自主权。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延缓目前杭州商品房市场短期过于集中的供应压力,从而实现供求关系合理化。

政策出台持续市场好行情

  之前一些细则已经在市场上执行,政策的出台是对政策执行的一个落实,比如公积金政策、商品房备案价格。而土地进入门槛的降低,将促进土地市场进一步回暖,助于政策出让土地。目前,市场整体情况已经不差,政策的持续出台,只是为了让行情维持更长的时间。[详细阅读>>]

当前市场仍需正面行政干预

  相比08、09年,公积金的落实力度是稳健的,还有土地款总额70%交地的调整,都是让卡住的齿轮重新运转的机油,后者将会促进土地市场,不过我还是建议根据房企自身情况判断,不要盲目乐观拿地,这样的政策一定是地方性的。另外我更关注加强配套设施管理这条[详细阅读>>]

当务之急是趁利好期尽快走量

  “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允许竞拍人应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定金)调整至土地起拍价款总额的10%。公开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受让人支付总地价款的70%后,可先办理交地手续。”这条政策的意图还是比较明确的,鼓励开发商拿地,鼓励开发商加快开发、周转速度。[详细阅读>>]

公积金新政或促四季度成交

  杭州八条的出台对于市场的利好是肯定的,现在整个二手房市场公积金比例还是非常高的,我们接触到的购房者都希望用公积金,因为公积金的利率比商业的利率低很多,现在商业贷款基本是9.5折,可能个别银行8.5折,但这是极少数优质客户才能拿到的。[详细阅读>>]

提振市场信心 鼓励改善

  整体来说,对于市场,对于购房者,新的政策实质性内容并不多,更多的是一种信号,政府提拔市场信心的一种表态。目前的市场,短期内仍然改变不了供需不平衡的现状,并且购房者现在都已经很理智,而政策的不断利好才能持续促进商品房的走量,其中一项就是鼓励改善。[详细阅读>>]

新政促使市场理性恢复

  对开发商而言,政府出台新的政策刺激市场肯定是一件好事,只是不可能带来颠覆性的改变,而是促使市场慢慢地调整,比较理性地恢复。前期的限购解禁有一波小的窗口期,限贷解禁后10月份有一波大的窗口期,到了现在影响又趋缓了,这跟当前买方市场下存量大、购房者选择多有关。[详细阅读>>]

政府会吸取教训,合理控制推地量

  杭州目前首要的任务就是去库存,一来可以满足老百姓的购房需求,二来也是降低开发商的资金风险。从“杭八条”来看,像公积金贷款、土地出让等方面的措施,还是符合市场现实的,可操作性比较强。[详细阅读>>]

更关注土地后续管理上的政策

  公积金在组合贷款上会有一定帮助,纯公积金可能也就是一些公务员了。不过购买第二套房改善来说申请公积的人实际数量不多。之前一段时间公积金很难办理下来,如果这次调整之后能在短时间内放款,也是相对重要的利好了。[详细阅读>>]

市场活跃不代表再次进入上涨轨道

   1.投机需求受到严格控制,房地产市场再度火热价格暴涨不可期。2.逐步释放需求,在价格平稳或缓慢下行中提升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3.房企在出现销售窗口时,赶快出货,买点便宜的地,慢慢适应一个平缓的市场。[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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