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指南
[摘要]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杭州市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委托代办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提取额度
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
提取渠道
1、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2、中心个人网厅
3、支付宝
4、杭州城市大脑APP
5、杭州办事自助机
6、杭银直销APP
7、中心及分中心各业务网点、杭州银行公积金缴存提取网点